新华财经北京12月9日电(记者王宇露) 12月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对两家私募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其中,湖南伟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基金募集完毕后未备案、基金投资不合规、信息披露不及时等情况,被撤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杭州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私募基金募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规情况,被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十二个月。今年以来,协会已经发布了150余份针对私募机构的纪律处分相关公告,另有1429家私募机构被注销。
伟大基金被撤销登记
经查,湖南伟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大基金”)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根据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伟大基金存在部分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未按照协会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情况。二是伟大基金将部分私募基金财产投资于伟大基金实际控制人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或项目。三是伟大基金未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未合理审慎地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四是未及时更新登记信息。根据伟大基金提供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欧向博自2010年4月至2019年5月任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2019年12月至今任总经理,并且在相关产品《投资法律文件会签表》中“总经理”处签字,但是欧向博至今仍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中登记为伟大基金的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条款,协会决定作出撤销伟大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纪律处分。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被撤销后,相关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基金”“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私募基金活动,不得新增投资者和基金规模,不得新增投资。如相关当事人有在管私募基金产品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协会自律规则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及时清算私募基金财产或者依法将私募基金管理职责转移给其他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被撤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对未清算的私募基金的受托管理职责和依法承担的相关责任,不因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被撤销而免除,不得通过注销市场主体登记、变更注册地等方式逃避相关责任。基金财产处置完毕的,相关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或者注销市场主体登记。
杭州慧创被暂停备案
另一份《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杭州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慧创”)在基金募集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一是未谨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职责,由非公司员工参与私募基金募集、退出环节等具体事务办理。自然人莫某良并非杭州慧创员工,其参与了杭州慧创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慧创通胜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通胜二号”)的募集,退出环节等具体事务办理。二是投资者适当性匹配程序履行不到位,提示、诱导投资者进行风险测评。杭州慧创员工曾某甜在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时,提示、诱导“通胜二号”投资者何某进行风险测评,最终使投资者得出不符合其实际风险承受能力的测评结果。三是个别从事募集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杭州慧创员工曾某甜从事了“通胜二号”的募集业务。根据杭州慧创提交的员工信息及情况说明,曾某甜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此外,杭州慧创还存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违规情况,部分产品未按合同约定披露季度报告信息,还有部分产品未按合同约定披露关联交易。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以上基本事实、情节和审理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协会决定对杭州慧创进行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十二个月。
单日8家私募被注销
12月6日,基金业协会还注销了上海宜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鉴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嘉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聚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新华阳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信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钰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温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8家私募机构的管理人登记,其中4家为机构主动注销,4家为协会注销。
协会官网显示,截至12月7日,今年以来协会已注销1429家私募基金的管理人登记,同期仅14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登记。
此外,今年以来,协会已经发布了150余份针对私募机构的纪律处分决定书、纪律处分复核决定书和纪律处分决定书送达公告。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撤销登记、暂停备案 中基协严厉处分问题私募)
(责任编辑:65)
新华财经北京12月9日电(记者王宇露) 12月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对两家私募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其中,湖南伟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基金募集完毕后未备案、基金投资不合规、信息披露不及时等情况,被撤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杭州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私募基金募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规情况,被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十二个月。今年以来,协会已经发布了150余份针对私募机构的纪律处分相关公告,另有1429家私募机构被注销。
伟大基金被撤销登记
经查,湖南伟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大基金”)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根据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伟大基金存在部分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未按照协会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情况。二是伟大基金将部分私募基金财产投资于伟大基金实际控制人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或项目。三是伟大基金未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未合理审慎地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四是未及时更新登记信息。根据伟大基金提供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欧向博自2010年4月至2019年5月任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2019年12月至今任总经理,并且在相关产品《投资法律文件会签表》中“总经理”处签字,但是欧向博至今仍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中登记为伟大基金的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条款,协会决定作出撤销伟大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纪律处分。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被撤销后,相关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基金”“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私募基金活动,不得新增投资者和基金规模,不得新增投资。如相关当事人有在管私募基金产品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协会自律规则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及时清算私募基金财产或者依法将私募基金管理职责转移给其他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被撤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对未清算的私募基金的受托管理职责和依法承担的相关责任,不因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被撤销而免除,不得通过注销市场主体登记、变更注册地等方式逃避相关责任。基金财产处置完毕的,相关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或者注销市场主体登记。
杭州慧创被暂停备案
另一份《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杭州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慧创”)在基金募集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一是未谨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职责,由非公司员工参与私募基金募集、退出环节等具体事务办理。自然人莫某良并非杭州慧创员工,其参与了杭州慧创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慧创通胜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通胜二号”)的募集,退出环节等具体事务办理。二是投资者适当性匹配程序履行不到位,提示、诱导投资者进行风险测评。杭州慧创员工曾某甜在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时,提示、诱导“通胜二号”投资者何某进行风险测评,最终使投资者得出不符合其实际风险承受能力的测评结果。三是个别从事募集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杭州慧创员工曾某甜从事了“通胜二号”的募集业务。根据杭州慧创提交的员工信息及情况说明,曾某甜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此外,杭州慧创还存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违规情况,部分产品未按合同约定披露季度报告信息,还有部分产品未按合同约定披露关联交易。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以上基本事实、情节和审理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协会决定对杭州慧创进行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十二个月。
单日8家私募被注销
12月6日,基金业协会还注销了上海宜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鉴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嘉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聚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新华阳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信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钰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温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8家私募机构的管理人登记,其中4家为机构主动注销,4家为协会注销。
协会官网显示,截至12月7日,今年以来协会已注销1429家私募基金的管理人登记,同期仅14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登记。
此外,今年以来,协会已经发布了150余份针对私募机构的纪律处分决定书、纪律处分复核决定书和纪律处分决定书送达公告。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撤销登记、暂停备案 中基协严厉处分问题私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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